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锚链附件卸扣的安全使用规范
一、锚链附件卸扣的安全使用规范
操作人员在受到培训后方可使用锚链附件卸扣。
作业前,检查所有锚链附件卸扣型号是否匹配,连接处是否牢固、可靠。
禁止使用螺栓或者金属棒代替销轴。
起吊过程中不允许有较大的冲击与碰撞。
销轴在承吊孔中应转动灵活,不允许有卡阻现象。
锚链附件卸扣本体不能承受横向弯矩作用既承载力应在本体平面内。
在本体平面内承载力存在不同角度时,锚链附件卸扣的最大工作载荷也有所调整。
以锚链附件卸扣承载的两腿锁具间的最大夹角不得大于120°。
锚链附件卸扣要正确的支撑着载荷,即作用力要沿着锚链附件卸扣的中心线的轴线上。避免弯曲,不稳定的载荷,更不可以过载。
避免锚链附件卸扣的偏心载荷。
锚链附件卸扣在与钢丝绳锁具配套作为捆绑锁具使用时,锚链附件卸扣的横销部分应与钢丝绳锁具的锁眼进行连接,以免在锁具提升时,钢丝绳与锚链附件卸扣发生摩擦,造成横销转动,导致横销与扣体脱离。
锚链附件卸扣横销必须插上开口销。
二、锚链附件卸扣的安全系数
锚链附件卸扣的安全系数是指保证锚链附件卸扣安全使用的锚链附件卸扣变形系数以及锚链附件卸扣的破断系数。
锚链附件卸扣的安全系数是由极限工作载荷除以额度工作载荷计算出来的,极限工作载荷就是产品本身所能承受的最大载荷,额度工作载荷就是产品在一般使用时所允许加载的最大载荷。
安全系数通常是用比值的形式来表示的,例如5:1。从理论上讲,锚链附件卸扣产品的变形系数最小为2.2:1,锚链附件卸扣产品的破断系数最小为4:1。
三、锚链附件卸扣的实验
1、应光滑平整,不得有裂纹、锐边和过烧等缺陷,对可疑区域可用放大镜等手段进行复查。
2、锚链附件卸扣以二倍安全负荷作为试验载荷进行试验。轴销不得有永久变形,,且在拧松后可自由转动。扣体长度尺寸的增量不得超过0.25%或0.5mm.
3、锚链附件卸扣可进行抽样可靠性试验。载荷为二倍试验载荷。锚链附件卸扣不得出现断裂或使锚链附件卸扣丧失承载能力的变形
4、现用锚链附件卸扣的安全负荷均以M(4)级核准。
5、在扣体上应标上强度级、安全负荷等标记。
四、锚链附件卸扣的其他使用注意事项
1、锚链附件卸扣必须是锻造的,一般用20号钢锻造后经过热处理而制成的,以便消除残余应力和增加其韧性,不得使用铸造和补焊的锚链附件卸扣。
2、使用时不得超过规定的载荷,应使用销轴与扣顶受力,不能侧向(横向)受力,横向使用会造成扣体变形。
3、在吊物起吊时应使扣顶在上横销在下,使绳扣受力后压紧销轴,销轴因受力在销孔中产生摩擦力,使销轴不易脱出。
4、不得从高处往下抛掷锚链附件卸扣,以防止锚链附件卸扣落地碰撞而变形和内部产生损伤及裂纹。
5、表面光滑,不允许有裂纹、重皮、过烧、刻划、变形、飞边和锐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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